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的规定,现将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19年11月1日)公告如下:
涉税专业机构基本信息查询清册1101.xls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