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调研扬州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04 11:3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10月28日下午,省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局长秦建平带领省财政厅、南京海关两部门领导来到扬州综合保税区,调研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何敏、二分局局长杨忠带领市财政局、扬州海关相关领导共同参与了调研接待。

调研组一行首先现场走访区内企业代表扬州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逸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的建设情况、转型升级困难和试点需求;调研会上,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区长田醒民、综保区管理局局长王敬兵分别从市开发区经济规模、综保区概况、试点申报推进情况以及综保区对该政策的迫切需求等几个方面向调研组汇报了相关情况;市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何敏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税务部门将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积极做好牵头推进申报工作,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政策宣传、试点测算、风险防范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调研组对扬州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试点申报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以扬州市税务局为首牵头建立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表示肯定,希望扬州综保区在政策获批后可根据地域特色、产业特点,多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进行创新探索,借鉴学习省内先行先试地区的发展经验,为扬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争取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市局党委和二分局全体党员一直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出台后,一般纳税人试点资格由原审批制实行备案制。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二分局坚持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主动向政府汇报,与财政、海关、综保区管理局做好事项对接和文件解读,牵头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向省局报送相关工作报告。据悉,扬州综合保税区试点申请目前已被省税务局等三部门作为全国第一批备案申请单位上报总局。试点备案后,区内企业有望可以便利地开展国内贸易,生产和提供国内市场有需求且短缺的商品和服务,打通试点企业国内增值税“免抵退”链条,通过进项税抵扣,降低税负成本,使企业充分利用国内资源,促进区内外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全产业链整合,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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