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6-10 08:5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受响水县税务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响水县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响水县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SX-CG-201905044

3.采购内容:

本项目招标人为响水县税务局,招标项目为响水县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见响应文件第三章)。设备名称及采购数量见下表,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再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或其分支机构许可证原件供审查)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人2018年1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4、拟投入人员中必须包含1位面点师且具有资格证书并作为本次项目组成人员。【投标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连续6个月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招标投标”( 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地点机关及下属各分局食堂。

五、付款方式:

根据考核结果(考核标准由双方合同中约定),按月结算。

六、磋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下午15时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19年6月18日下午15时

磋商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响应方必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磋商保证金。

九、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响水县税务局                    杨明       联系电话:15061632788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张良海     联系电话:0515-86782009 

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张笑       联系电话: 18912599025

                                        

响水县税务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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