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家国荣耀 永葆本色初心

——江苏省税务局向获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的省局机关老干部颁发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9-09-30 11:08访问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华诞,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的工作要求,9月30日上午,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再胜同志带领系统党建处、老干部处负责人,专程赴原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调研员王永明同志家中,为其颁发纪念章和荣誉绶带并敬献鲜花。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等以上4类同志。据统计,江苏税务系统共363名同志获得了荣誉奖励,王永明同志是唯一获此殊荣的省局机关干部,他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被授予一等功勋章。

  李局长代表省局党委向以王永明同志为代表的老税务干部为江苏税收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以及长久以来对江苏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达了感谢,并送上最诚挚的节日祝福和问候。

  佩戴上纪念章的王永明同志心情十分激动,他表示这份荣誉属于他所忠爱的税收事业,将永葆军人本色,为税收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日前,全省税务系统各市、县级税务局均结合实际举行了纪念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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