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3:25 | 来源: 苏州局第二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对昆山华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12-12366
附件:昆山华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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