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6:02访问次数:来源: 淮安市盱眙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主动适应税收法治新形势、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全面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将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使纳税人切切实实获得税收优惠,为推动盱眙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狠抓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不断推进征管改革,完善征管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定期开展纳税宣传培训工作。每月定期举办纳税人学堂、定期开展税收优惠企业辅导座谈、深入重点帮办企业开展调研,将最新政策及热点问题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了解政策、利用政策、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二是积极推广线上办税工作。办税大厅设置线上办税区,设置专人辅导纳税人推广新办企业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等多项网上业务,实现多项基础业务全面网上办税,简化资料报送,减少纳税人排队时间,使办税方式更便捷。

按照“35745”的审批新流程要求,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审批执法内容及程序,规范审批执法,加强税务窗口一户式办理,杜绝纳税人长时间等待以及多头跑送材料的现象。落实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积极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登记、网上申请实现不见面审批,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税务审批事项。设置12366税务咨询及特服号,不见面就能解答纳税人税收问题。节假日设专门人员值班审批线上办税事项,确保纳税人提交的办税事项得到第一时间审批,提高办税效率。积极购置纳税人自助纳税服务机,纳税人可以通过自助纳税服务机方便快速地办理相应事项。具体开展情况如下:受理网上申报455310户次;网上财务报表报送1323户次;新办企业套餐1270户;短信平台推送政策提醒、涉税通知33825条;特服号解答纳税人疑问6495次;举办纳税人学堂等各类培训20次,2400多人次参加;采集纳税人需求与建议200余条。

(二)积极清理证明事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我局积极响应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严格执行总局公告2018(65)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关于取消税务证明60多种事项的规定,对本部门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表证单书等工作,同时以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增便利、添活力。经认真排查清理我单位目前不存在证明事项取消后执行情况,确保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清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我单位不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情况,我单位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税费征收。

(四)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工作。我单位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无需纸质申请材料,避免纳税人的多头跑送,方便了纳税人,也同时优化了资源利用率,实现信息“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腿”,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依法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我单位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遵循“权力有限、规则有效、程序制约、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制度机制,为改进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动力支撑。并且创造条件,支持法制股部门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等工作。

(二)积极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我单位积极配合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对本单位是否存在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情况进行清查,清查结果表明我单位不存在涉及需要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情况,并且将清查结果报送至县司法局。

(三)严格做好一般性文件的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对一般性文件进行管理,对一般性文件与规范性文件做到分门别类管理,两者不相互混淆,对于一般性文件实行不同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流程,要求一般性文件必先经过法制审核并且报送区法制办备案,严禁将规范性文件当作一般性文件发布。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单位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程序、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要按照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将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我局绩效考核,确保制度有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落实有效保证了我单位没有重大行政决策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单位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继续聘用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我局外部法律顾问,做好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不定期邀请法院、律师事务所律师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问题、基本法律常识和涉税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专题讨论,解决涉税疑难问题。

(三)严格管理政府合同。我单位对政府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由单位内部法律顾问一同讨论研究决定,在合法性审查制度的保障下,我单位未出现未依法履行合同、违法解除或变更合同导致败诉的情况发生。

四、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我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我单位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统一换证,另外通过金三系统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培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以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税水平。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优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召开案件审理会,通过案件检查、执法督察等方式,做到执法资料查看与制定督察底稿、督察报告同步,对发现的问题与被督察单位整改同步。杜绝因税务机关税务处理、处罚不当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不断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工作质效,至此,我单位今年未有行政复议被撤销或改变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形发生。

(二)积极落实“两法衔接”。我单位积极配合落实盱眙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关于建立全市两法衔接案件数据核对制度的通知》,按照规定开通了我单位的江苏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将数据按照要求录入系统。

(三)积极落实“三项制度”。我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响应税务系统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监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五、加强行政执法督查

(一)积极推进重点执法督察工作。我单位加强重点执法督察工作,为了规范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促进我单位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尤其是减税降费优惠的贯彻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我单位抽调专门的人员建立内控联络员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推送的异常数据开展具体执法督察工作的情况。另外我单位对重点工作还采取复查、抽查等方式,对执法督察人员在执法督察工作中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再督查。我单位响应市局要求建立税收执法督察人才库,为执法督察储备人才,根据执法督察工作需要,确定执法督察人才库人员基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二)日常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在日常执法督察工作开展中,我单位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与税收执法活动有关的各类信息系统执法数据进行分析、筛选、监控和提示,为各种形式的执法督察提供线索。同时对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的特定税收执法事项,以及通过信访、举报、媒体等途径反映的重大税收执法问题所涉及的本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税收执法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接受人大、民主监督情况。我单位今年未收到人大与政协的建议与提案。

(二)接受司法监督情况。2019年我单位款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以及未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我单位积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从纳税人权利义务、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相关业务部门加强配合,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在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于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

(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于2019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通过加强对信访投诉处理的考核,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及时、稳妥处理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投诉,有效防止涉税矛盾和争议的升级,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今年来,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我局成功化解了多起纳税人因对税收政策的误解引发的矛盾,特别是社会保险费、二手房税收征收过程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取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准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升执法技能,创新执法方式,获得社会良好评价。二是树立法治观念。全体税务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和规矩意识,依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提高法治能力的目标,认真梳理、准确把握税收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认真研究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既要保持政治定力,又要做好本职工作,发挥保卫国家税收安全的应有作用。

(二)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我单位积极组织新进公务员和军转干开展税收执法资格集中培训,在2019年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参试人员取得通过率100%的好成绩。2019年我单位分别组织了本单位全体员工去西南财经大学和南通大学参加培训,邀请律师讲课,其中业务培训、法治培训是我单位培训的重中之重。

我单位不存在未配合县司法局按时完成市政府对县政府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迎考工作的情况,不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履职的情形。

九、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立足新时期税务工作实际,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建设水平,打造“科学、规范、高效、廉明”的税收执法部门,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有效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规范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合法行政。

(二)切实维护纳税人权利。继续深入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积极拓展纳税人权益维护渠道,健全税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涉税矛盾和争议的升级。

(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有序推进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确保当年应试人员通过率100%。建立法制联络员,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优先将通过法律考试的人员聘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

(五)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六)以内控机制建设提升执法风险防控水平。紧密结合内控基本制度、税收法治风险内控专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内控制度。运用好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的疑点生成功能,根据疑点信息开展对应风险防控。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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