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直播课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15:0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多部门联合印发阶段性减免社会企业保险费优惠政策。为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和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省局将于2020年3月17日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络纳税人学堂进行相关政策的视频直播讲解,直播期间您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视频直播间在线学习交流,欢迎扬州的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课程名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优惠政策
直播时间:2020年3月17日 上午10:00—10:30
授课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刘德维
参与方法:
1.电脑观看: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视频直播间,进入直播间观看。
2.手机观看: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登录以下网址http://js.mobile.12366xuetang.com
注:首次使用功能,需用手机号注册后正常使用。错过直播的小伙伴,还可以通过以上路径或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纳税人学堂”栏目看回放哦。
敬请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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