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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划型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8 11:04 | 来源: 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股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人社发【2020】29号)等文件要求,经与区统计、民政、工信、编办等部门信息数据比对,现将我区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划型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中小微企业可直接向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查询。部省属驻丰单位直接采用省划型结果。
公示期自2020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公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异议,可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区人社局、税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咨询电话:12333 12366
区人社局:68852170
区税务局:69862335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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