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09:43访问次数: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9年,在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州市税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担新使命、共赴新征程,认真对照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省局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全面聚焦减税降费主题和组织收入主业,接续打赢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小微普惠减免、社保降率及征管职责划转等攻坚硬仗,妥善处理减与收的关系,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组织收入量稳质优,全力以赴开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新征程。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在主题教育中实现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党建整体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践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细化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四项重点措施,较好实现了主题教育五大目标。净化全面从严治党生态,严格执行财经、干部人事、保密等纪律,组织开展“提升政治站位”专项巡察,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2.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胡云松任组长,进一步优化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结合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贯彻落实《2019年江苏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要点》,做好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在减税降费中实现组织收入量稳质优

全面释放减税降费红利,落实总局“四实四硬”要求,当好减税降费主攻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1+9”减税降费组织领导体系,创新实施一二三四推进机制和分地区分税种台账管理,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政策宣传辅导,全力以赴打好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社保费降率等硬仗,稳妥做好税控软件升级、个税APP推广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试点等工作,集中整治第三方服务机构借减税降费乱收费问题,全年新增减免税费166.12亿元,其中减免税138.86亿元,累计办理减免退税21万笔,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面超96%,制造业行业总体税负下降17.6%,小微普惠性政策惠及97%以上纳税人,全市超七成个税纳税人无需缴税,社保费降率惠及120万缴费人。平稳完成社保划转任务,细化落实社保征管职责划转方案,建立完善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和标准化征管岗责体系,加快常武、常溧金保系统一体化,平移原有缴费渠道,平稳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目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逾千个征收网点,实现225万户缴费人无感划转。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社保降率“两个不得、一个务必”的要求,积极探索税种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228.11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63亿元,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撑。

2.在便民惠企中实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系列举措,创新推出“e路税风”服务品牌,实现纳税人满意度继续名列全省第一方阵。夯实系统支撑,圆满完成金三并库,平稳实现增值税发票系统2.0升级,持续做好各类应用系统“存废并转”,统筹推进智慧税务系统建设,升级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全面夯实信息化支撑。优化便民体验,全面落实“不见面”服务清单,不见面审批服务测评位居全省第三;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大力推广套餐服务和发票配送服务,新办企业套餐在线开户率全省第一,非接触式办理比例超九成,稳居全省前列;拓展微信和支付宝等移动缴费方式,推进便民服务进区入社,共建“邮政便民办税服务网点”,初步形成“半小时办税圈”,线下平均耗时缩短至15分钟以内。响应政策诉求,探索建立重要税收业务问题局长专题会议制度,做强做优“鞠英工作室”“税收智囊团”等服务品牌,开展全市税务系统青年文明号“减税降费园区行”系列活动,更好地满足企业政策服务诉求,全年累计开展线上线下辅导13.5万人次,发放宣传辅导手册24.4万余册,推送政策二维码逾23万户次。拓展税收共治,推动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强化与工商联、海关、银行等部门协作,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平稳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扩大“税银合作”范围,累计发放贷款63.84亿元,同比增长80%。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局“1+5”总体框架和完善税收监管60条意见,鼓励和引导全系统先行先试,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总结推广基层经验,优化高效统一的新征管体系初步形成。构建新型管理格局,精准把握省局新征管体系建设要求,梳理形成7大类48项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属地+专业化”的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建立三大任务统筹机制,初步实现任务的扎口管理、总量调控、有序推送;制定10项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配套机制,确保组织机构运转更加顺畅。转变税收执法方式,制定市县两级税源管理规划,严格实施进户管控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初步建立了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体系;深化大数据应用和多税种联动分析,加强千户集团、大企业和跨境税源管理监控,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税能力持续提升。完善监管预警网络,建立健全虚开骗税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发票黑(灰)名单管理,扎实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破获了“天网系列”等虚开大案,全年认定虚开金额达25.6亿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征管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市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决策中程序规范、合法,决策后执行有力。

2.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要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税费征管政策和重大决策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规范党委工作规则,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持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将案卷材料“电子化”与金三系统相结合,注重全面审理,使案件的定性更具针对性;将重大税务案件初审与法制审核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支持作用。

2.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相关工作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工作。将文件制定与管理的相关要求列为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违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创新方式,强化行政监督成效。一是全面梳理分析日常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通过加强与数据管理部门的协作,筛查风险疑点数据,并根据岗位操作规范编写风险排查操作手册一并下发基层单位,组织基层税务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了举一反三地落实整改,并以点带面地排除风险。二是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风险集成防范水平稳步提升。三是以内控监督平台作为运用大数据管理来编织横纵一体化风险控制防护网的立足点和重要抓手,对累计33个重点风险防范制定了内控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时间进度安排,形成有效风险点99条,制定有效防控措施95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新行政诉讼法。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严格复议审理标准,围绕纳税人诉求,找准症结,鼓励调解、和解,把矛盾化解在复议过程中,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7件,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标准引领公开,不断优化公开流程;以平台规范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以宣传助力公开,营造良好公开氛围,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纳税服务和舆情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宪法宣传到位,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组织普法宣传志愿者参加在新北区三井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广场(华山公园)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和广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走进常州市第二中学,举办税法少年宣活动。在市局、各办税服务厅张贴宪法宣传主题海报、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微信公众号播放宪法宣传视频,确保宪法宣传周的宣传效果。

2.媒体普法到位,扩大公益宣传影响。一是充分利用楼宇、公交、地铁、电梯、社区大屏等,滚动播放最新税收政策(社保、增值税、个税等)宣传图片、解读视频等,有力提升税宣普及面及影响力。二是充分运用“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个税新政有奖答题等互动活动,发布“小常说个税”、“税事绘”等原创内容,总阅读量突破80万。

3.法治建设到位,培育法治税务品牌。一是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开展了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常州电视台推出5期减税降费主题报道、“减税降费走基层”主流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等一系列活动。二是与常州工学院联合建立常州首个高校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三是连续第10年举办“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征集作品250余部。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大赛评选,其中4部分别获2019年常州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动漫类、微电影类三等奖。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学法常态化、规范化。我局持续推进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落实,实现学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法治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年我局举办多场次法治专题讲座和4次会前学法活动。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举办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业务知识培训、公职律师及政策法规业务骨干素能提升培训,组织全系统公职律师参加省局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税收业务工作能力。

2.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2019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共有86名,其中公职律师23名。统筹使用内部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对民事合同法律审核工作,并出具《公职律师意见书》和外聘法律顾问意见书。

二、法治税务建设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常州市税务系统将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总体工作思路,把握关键、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优化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各辖市(区)局比照市局工作模式开展相关工作,将工作材料报送市局备案。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法。

(二)规范税收权力运行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认真分析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审核范围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审核。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即行即改,确保整改到位,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2.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跟踪执行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国地税机构改革以来行政处罚出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执行口径,加强对各单位行政处罚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三)做好综合税费工作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信息记录评查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确保2020年7月底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在全系统推行到位。坚持完善制度为导向,进一步细化落实总局、省局、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召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座谈会,调研了解基层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实际存在的问题,年中进行“三项制度”业务培训和疑难问题解答,有力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落细。

2.做好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省局出台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规则,结合《市局重要税收业务问题局长专题会议制度》,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复杂、跨部门的业务管理和疑难问题。积极沟通、统筹协调,及时答复基层,进一步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的质效。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报送时间、数量以及质量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保质保量。

(四)切实规范税务案件处理

1.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拟实行分类审理办法,按照案件性质和查补税款等标准划分类别,分别适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同时注重审理质量效率,明确稽查文书、证据采集和政策适用的相关要求,通过强化案件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规范执法行为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2.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维护其合法权益。发现主管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行为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督促其依法纠正。对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案件,应发挥和解、调解在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中的作用,节约行政资源,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要适应出庭应诉新要求,有效提升应诉技巧和水平,变被动应诉为主动出庭应诉。加强对行政应诉案件的总结,注重结果转化运用。通过吸收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将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传递到基层,减少基层执法风险。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完善法制岗人员配备工作。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法制部门人员数量和结构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发挥法律服务团队法律支持和把关作用。建立内外法律顾问、税务公职律师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内外法律团队的联系和交流,充分发挥相关人才的专业优势。动态化、常态化开展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工作,有效搭建公职律师锻炼和展示平台。开展公职律师培训,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公职律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旁听庭审、参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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