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0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3-30 15:17访问次数: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以及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四季度纳税人欠税名单(个人).xls

         2019年四季度纳税人欠税名单(企业或单位).xls

         2019年四季度纳税人欠税名单(个体工商户).xls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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