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友情提醒
发布时间:2020-04-01 14:4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
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现友情提醒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审,具体事项参见附件。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
附件:
1、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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