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成文日期】2020-4-15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5日
文件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