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我区按月申报的纳税人,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