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4:5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我局于202211月16日对江苏环宇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28214107023XP)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泰税一稽处〔2022212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税一稽罚〔202290号),并于202211月16日送达。经我局研究决定,撤销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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