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89)国税地字第7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1989-07-11
【是否有效】全文废止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89)41号文收悉。经研究认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