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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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11-01-04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 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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