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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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16-05-29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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