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7:01 | 来源: 连云港市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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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22100,电话0518-86996839。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路8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12618。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全区建筑安装行业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路8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996876。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宋庄税务分局 。负责宋庄镇、青口镇、赣榆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经济开发区宁波路2号,邮编222144,电话0518-86221042。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海头税务分局 。负责海头镇、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驻地海滨大道1号,邮编222111,电话0518-86210282。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柘汪税务分局 。负责柘汪镇、石桥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驻地南京路和杏坛路交叉口(西南侧),邮编222113,电话0518-86996875。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金山税务分局 。负责金山镇、厉庄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驻地金山大道北侧(金山派出所北侧),邮编222115,电话0518-86996861。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黑林税务分局。负责黑林镇、班庄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驻地育林路和桂林路交叉口(西北侧),邮编222122,电话0518-86212311。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塔山税务分局。负责塔山镇、赣马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驻地莒城路88号,邮编222123,电话0518-86996833。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城头税务分局 。负责城头镇、城西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驻地人民路134号,邮编222131,电话0518-86996830。
十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沙河税务分局 。负责沙河镇、墩尚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驻地东风路67号,邮编222141,电话0518-86213511。
十二、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