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6:25访问次数:来源: 启东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汇龙镇公园南路199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96888747。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路915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68202160。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惠萍税务分局,负责惠萍镇、东海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室地点为启东市惠萍镇兴惠大厦2楼,邮编226265,电话0513-6852577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寅阳税务分局,负责寅阳镇、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寅阳镇和合镇和合街45号,邮编226251,电话0513-68528118。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近海税务分局,负责近海镇、合作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海韵大厦20楼,邮编226236,电话0513-83306388。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吕四税务分局,负责吕四港镇、海复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北路580号,邮编226241,电话0513-83436402。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王鲍税务分局,负责王鲍镇、启东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久隆镇新港镇新港车站向东250米(336省道北侧),邮编226211,电话0513-83650061。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南阳税务分局,负责南阳镇、汇龙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南阳镇红星路,邮编226232,电话0513-83314200。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北新税务分局,负责北新镇、启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启东市北新镇名人路1号,邮编226223,电话0513-68528128。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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