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8:27 | 来源: 扬州办公室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4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海潮东路88号,邮编225600,电话0514-80527299。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海潮东路229号,邮编225600,电话0514-84618522。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高邮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正科级),负责经济开发区、马棚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秦邮路136号,邮编225600,电话0514-8460186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龙虬税务分局,负责龙虬镇、高邮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龙虬镇邮电小区二巷16号,邮编225604,电话0514-84376728。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车逻税务分局,负责车逻镇、高新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车逻镇人民路85号,邮编225606,电话0514-80958396。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三垛税务分局,负责三垛镇、临泽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三垛镇少游路北首,邮编225631,电话0514-84818060。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汤庄税务分局,负责汤庄镇、甘垛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汤庄镇甸垛社区三阳南路96号,邮编225655,电话0514-80386133。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界首税务分局,负责界首镇、周山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界首镇人民路6号,邮编225611,电话0514-84522468。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卸甲税务分局,负责卸甲镇、城南新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卸甲镇飞达大道(镇政府东侧),邮编225644,电话0514-84756228。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送桥税务分局,负责送桥镇、菱塘回族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高邮市送桥镇伏特路8号,邮编225651,电话0514-84212033。
以上派出机构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