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6:46访问次数:来源: 姜堰区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各类办税服务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三星新村158号,邮编225500,电话0523-80640987。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罗塘东路99号,邮编225500,电话0523-88106861。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梁徐税务分局,负责梁徐镇、顾高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梁徐镇同心路与姜高路交叉口南约350米,邮编225526,电话0523-88106518。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白米税务分局,负责白米镇、蒋垛镇、大伦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白米镇中心街与328国道交叉口南约150米,邮编225505,电话0523-88108966。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娄庄税务分局,负责娄庄镇、沈高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桥东约20米,邮编225506,电话0523-88106186。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溱潼税务分局,负责溱潼镇、俞垛镇、兴泰镇、溱湖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溱潼镇姜溱公路88号,邮编225508,电话0523-88106528。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淤溪税务分局,负责淤溪镇、华港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淤溪镇人民路6号,邮编225513,电话0523-88106536。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罗塘税务分局,负责罗塘街道、张甸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罗塘东路99号,邮编225500,电话0523-88106726。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三水税务分局,负责三水街道、桥头镇、姜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姜堰区陈庄路166号,邮编225500,电话0523-8810618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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