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公告[2018]4号)

发布时间:2018-10-31 09:36访问次数:来源: 洪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邮编223100,电话0517-8729221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邮编223100,电话0517-87292236。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洪泽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负责洪泽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洪泽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邮编22310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岔河税务分局,负责岔河镇、黄集街道、老子山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岔河镇淮宝南路,邮编22311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东双沟税务分局,负责东双沟镇、三河镇、蒋坝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东双沟镇青云路335号,邮编223121。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朱坝税务所,负责朱坝街道、高良涧街道、西顺河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朱坝街道华山路90号,邮编223113。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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