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16:08访问次数:来源:办公室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点:泗洪县仁和路5号,邮编:223900,电话:86246693。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青阳街道泗州中大街16号,邮编:223900,电话:86232061。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青阳税务分局。负责青阳街道、瑶沟乡、石集乡、城头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青阳街道泗州中大街,邮编:223900,电话:8622069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重岗税务分局。负责重岗街道、大楼街道、泗洪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重岗街道衡山北路,邮编:223900,电话:80822303。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双沟税务分局。负责双沟镇、天岗湖乡、峰山乡、四河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双沟镇宁徐路,邮编:223911,电话:86713686。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孙园税务分局。负责孙园镇、半城镇、临淮镇、陈圩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孙园镇孙园大街,邮编:223904,电话:86433368。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界集税务分局。负责界集镇、太平镇、朱湖镇、曹庙乡、龙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界集镇人民路,邮编:223941,电话:86503886。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上塘税务分局。负责上塘镇、魏营镇、车门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上塘镇公园路,邮编:223915,电话:86342116。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梅花税务分局。负责梅花镇、归仁镇、金锁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泗洪县梅花镇苏皖路,邮编:223954,电话:86558828。

上述派出机构,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