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4 17:4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催报催缴、非正常户认定及公告注销、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应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告知等涉税事项职责;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224100,电话:0515-8393610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数据补充采集、部分清单化的基础管理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路10号,邮编:224100,电话:0515-8351152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西团税务分局。负责西团镇、丰华街道、大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新建路永泰翡翠城8幢二楼,邮编:224125,电话:0515-6885100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刘庄税务分局。负责刘庄镇、大中街道、白驹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友谊村党群服务中心(204国道东侧),邮编:224111,电话:0515-6885101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小海税务分局。负责小海镇、草堰镇、东坝头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兴海路9号,邮编:224121,电话:0515-69862308。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万盈税务分局。负责万盈镇、大桥镇、大中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振兴路万达花苑二楼,邮编:224128,电话:0515-69862326。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南阳税务分局。负责南阳镇、草庙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黄海路税务东大楼,邮编:224141,电话:0515-68855950。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新丰税务分局。负责新丰镇、三龙镇、方强农场、上海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部分清单化基础税(费)管理职责;负责上级推送的属地纳税人部分税(费)综合风险应对和专项风险应对;负责咨询辅导类纳税服务和属地纳税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委托代征(点)网络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社会化征收服务。

机构办公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路66号,邮编:224171,电话:0515-68855938。

上述八个派出机构的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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