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20 15:28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开展了总局2018年度第三批30户企业(集团)在我市的76户稽查对象、江苏省税务局2018年度第一批次505户稽查对象属我市辖区32户的随机抽查工作,共查补税收款项14345.01万元。

本次抽查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机制。一方面随机选取抽查对象,承接了总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下发的抽查对象并从省、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选取了抽查对象,抽取结果体现了样本代表性和分布公平性。另一方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同时兼顾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和回避原则等因素,既避免人为干扰,又保证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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