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17:18 | 来源:原江苏省国税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17年,江苏国税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公开力度,明确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依托江苏国税网站群,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做好各项涉税信息的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促进了全省国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17]70号)文件,要求各地国税机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认真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任务,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我局制发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台账》,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了十一大项三十六小项工作事项,要求牵头处室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协办处室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江苏国税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把握政务公开各项要点
2017年,江苏国税根据总局文件要求,严格把握公开要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我局按照总局要求,对总局公布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目录中属于省局及省以下税务局实施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发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通过转变管理方式、重构管理流程,共清理了329个明细事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0项,确保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成为江苏国税各项改革试点的核心和关键。并依托我局门户网站,以江苏国税推进“不见面”管理为例,通过先后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专家论坛,及时跟进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推进我局税务决策信息公开,在江苏国税“互联网+税收服务”新闻发布会实时发布,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二)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及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充分做好税务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省局网站政策法规库保持与总局法规库同步更新,总局相关政策一经公布,纳税人即可通过省局网站查询。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及时转发总局、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社等权威媒体信息,确保纳税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
(三)完善税收执法公开。根据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要求,我局制定《江苏国税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在江苏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推广。按照税务稽查管理相关规定,依托电子税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我局及时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布。
(四)规范纳税服务公开。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互联网+智慧江苏国税”行动方案、纳税信用管理等事项的公开工作。2017年江苏省国、地税联合在省政府召开了一次“税务系统助力供给侧服务‘两聚一高’”新闻发布会,一次“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的政策发布会,两次媒体吹风会,通过人民网、《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国税网站、江苏国税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各类新闻通稿275篇,接受媒体采访21次。
(五)推进自身建设公开。一是做好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我局门户网站开辟“全局概况”、“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等专栏,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可从中获取,便于纳税人进行监督、举报。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总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局及时转发了总局《2017国税系统部门预算》。三是做好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总局要求,我局于3月23日,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依托网站通知公告栏,我局做好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做好涉税安全管理信息公开,我局网站、微信等对外发布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送。
三、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多种渠道
一是网络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相关信息,全年江苏国税发布外网信息1024条。
二是窗口公开。统一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基础设施,规范公开内容。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册,《办税指南》等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
三是移动公开。充分发挥江苏国税APP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全年江苏国税移动客户端发布信息10971条,发布政务微信1306条,微博1039条。
四是媒体公开。通过各类党报党刊和新闻网站,如江苏卫视、省电台、《中国税务报》、新华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和更新国税专题报道、新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2017年,在非税务报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00余篇,《中国税务报》刊发192篇。
四、稳步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2017年在总局和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按照总局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一)谋划布局,迅速起跑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启动后,我局依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机制,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第一时间召开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传达总局、省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形成纪要下发省局机关各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试点工作。在总局4大类15项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政务公开事项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由各处室进一步梳理细化,明确各事项牵头指导处室、责任单位、渠道、流程等信息,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事项台账》,并制发我省国税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试点承担主体、公开事项、标准、流程和方式等内容,为规范管理、落实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标准,夯实基础
要使基层政务公开走上法治化、民主化的新轨道,必须稳扎稳打做好基础性工程,即明确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边界、界定公共服务内涵。为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实行一个标准、一套制度,江苏国税在南京市建邺区国税局先行试水,召集七家试点单位和省局相关处室开展试点工作调研,由省局法规处、纳服处和办公室牵头编制了9大类62子类的市级以下国税系统权力事项清单、3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4大类15项共40小项税收管理公开事项目录,这“两张清单+一个目录”的全省范本,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突破。获得了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三)创新尝试,力求实效
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江苏国税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建议,鼓励试点单位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众体验,努力打造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基层政务公开。召开纳税人政务公开座谈会,面对面倾听纳税人需求,创新公开方式,收获纳税人好评。在省、市两级门户网站上搭建统一的试点工作专栏,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推送政务信息,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鼓励试点单位因地制宜,在办税厅开辟“政务公开体验区”,设置智能终端,提供触摸屏导航查询、信息公开内容检索等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以信息自动抓取形式进行动态更新,提高用户体验感,全方位地帮助纳税人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同时,将办税大厅税收管理与政务公开体验相融合,以文件和二维码的形式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办税服务、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加强会商协调,对涉及国税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慎重处理同一人反复申请同一事项信息公开的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解答工作,加强与上级国税机关联系,防止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与国税机关的矛盾。2017年共回复各类依申请公开87条。
六、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务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9件,受理35件,上期结转3件,审结35件。从复议结果看,驳回6件,维持14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履行6件,上级国税机关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比例达25.71%。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3件,上年结转6件。从一审审结的24件案件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2件,撤销2件,裁定10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有些方面仍然有待改进:各单位政务公开的意识仍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着力加强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人员素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探索新渠道,了解广大纳税人对税收信息的需求,把纳税人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