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税稽公〔2018〕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恒德)

发布时间:2018-12-12 11:25访问次数:来源: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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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宿税稽处〔2018〕7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曙

联系电话:052786232061


附件:恒德.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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