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纳税申报催报公告(2018年10月)

发布时间:2018-12-18 13:44来源:溧阳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常州安达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176户单位: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详见附件:2018年10月催报公告送达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限你(单位)于2019年1月17日前限期办理纳税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2018年10月催报公告送达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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