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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8 12:5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新时代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运行效率,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要求而进行的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变革。合并后的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根据省税务局和市政府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优化征管流程,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监督制约,全面提升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一、2018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管理,依法征收,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今年1-11月份,全市累计完成税收收入424.7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8亿元、同比增长19.4%,增幅居全省第一。全市税务系统将坚持依法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扎实提高收入质量,全力打好“收官之战”,确保收入平稳增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财力保障。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建立并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今年以来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组织4次领导干部专题学法,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并落实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面向全体执法人员组织8场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2、开展全员专项法治培训。先后派员参加全市综治干部培训、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集中培训、市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全省税务系统政策法规业务骨干培训。在派员参加工作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等多期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并将法治培训常态化。在今年春训期间开展“以案说法”系列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为持续提升干部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中的法律意识,市局邀请淮阴师院法学院蒋明华教授作关于行政法学方面的专题讲座,强化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帮助解决税务人员不会执行的实践难题。

3、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锻炼。近年来,我局一直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截至目前,系统内共有18名公职律师。为充实团队力量,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年初系统内又增补2名公职律师,进一步扩大专业人才基数。同时注重能力素质再提升工程,组织公职律师参加省局公职律师专项培训班,提高法律和税收业务契合度,努力打造综合素质过硬的法律人才队伍。

(三)夯实基础,配套监督,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办法,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全面性的决策事项、税收执法重要事项、人事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对税务机关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进行决策。在决策前能够按照基本程序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在决策中,能够坚持集体审议;在决策后,能够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有效的方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启动中高等风险应对案件集中随机互审。对中、高等风险应对案件集中随机互审,明确资料报送要求,集中系统内部分业务骨干,开展集中随机互审工作。通过下发《审理意见书》,指导、帮助基层及时整改纠偏,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应对质量。

(四)示范创建,法律服务,完善依法行政管理平台

1、积极创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雁阵工程”。依据市依法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雁阵工程”申报条件和标准,按照自主创建、层级负责、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申报“雁阵工程”示范点,全面提升和规范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目前,市局已将淮安区税务局作为示范点上报市依法办,充分发挥其带动和引领作用,由点及面,全面规范全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

2、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截至2018年三季度预缴期结束,全市已有8689户小微企业在预缴申报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受惠面为100%。二是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与市科技部门联合开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培训,重点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与工商部门联合筛选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数据,重点宣传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递延纳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政策。

3、推进政策确定性管理。依托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联席会议平台,重点解决全局性的、疑难复杂的重大税收政策问题,截至2018年三季度,以联席会议形式集中会商3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税收政策等问题,群策群力,着重解决政策适用难题以及流程运行不畅等问题。健全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适时研究解决税收政策适用中不确定性的问题,为基层执法提供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截至2018年三季度,回复处理县区局、市区分局提出的风险应对税收政策支持19件,对风险应对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接待纳税人上门税收政策咨询31次,解决企业遇到的相对复杂疑难的政策问题,与12366咨询热线形成配合和互补。处理市政府、市政协提出的相关税收政策咨询、征求意见、政协提案回复共21件,为政府部门提供税收政策方面的决策支持。

(五)深度融合,推进合作,构建纳税服务新格局

1、落实“三项服务”,实现“四个到位”。在全市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实现了“一窗通办”、“一事不二罚”和“一套资料、一次申请”三项服务,实现办税服务厅实质性一厅通办,整体实现“四个到位”。 一是培训宣传工作开展到位。全市税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总局、省局有关要求,对内培训到位,相关人员熟练知晓“三项服务”相关内容及操作要求;对外宣传到位,各地均在办税服务厅现场张贴“三项服务”承诺公告,确保纳税人及时知晓“三项服务”的快捷便利和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是“一窗通办”工作基本到位。窗口设置方面,全市办税服务厅均能按照要求,统一设置窗口,全面落实综合业务“一窗通办”工作。系统权限方面,综合服务窗口均配备了原国税、原地税金税三期系统用户名,申报、注销、退税等权限配置到位,代开发票窗口原国税发票代开、原地税附加税征收权限配置到位,具备了“一窗通办”的条件。三是“一事不二罚”工作全面到位。在原国税、原地税金三系统中对同一所属期内多个税种逾期未申报的行政处罚归并按为一条记录,制作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包括原国税、原地税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的同一所属期内同一违法行为的所有违法事实等情况。四是“一套资料、一次申请”落实到位。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已提供最新版《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样表,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含“国税”、“地税”字样,符合“一套资料、一次申请”基本要求。注销税务登记、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等业务资料,各地均只受理一套资料,纳税人只需一次申请即可办理。

2、多渠道开展税收政策培训。为帮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知晓政策、准确理解政策,我局成立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小组,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全系统联动宣讲机制,借助报纸、微信、微博、QQ等载体广泛宣传。同时,采用走访、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前往重点单位、行业,面对面讲政策、讲案例,确保个人所得税新政宣传辅导到位。针对即将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举办专门培训,培训主要面向全市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人员,采取滚动式授课方式,共计开展6场培训,培训700余人。

(六)源头控管,部门协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1、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系统性税收执法风险。为保证机构改革后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的有效衔接,按照总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原国税、原地税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继续执行的文件,明确承继关系。目前,我局现存税收规范性文件2个。

2、切实推进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按照要求梳理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主要行政执法指南,在门户网站公开。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执法活动,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并要求相对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事后公开,按照省局相关要求,确保做好个体定额核定结果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

3、集体审理重大税务案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实体公正、程序合法、证据规范”的原则,认真开展审理工作,以证据判断案件的性质、情节,杜绝凭经验办案、差异对待等随意执法现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证据采集上求严格,在执法程序上求合法,在执法文书上求规范,通过多层次的救济途径,确保案件查处合法、处理得当。

4、积极应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近年来,随着法治税务进程的加快,纳税人维权意识显著增强,税务行政争议呈现高发态势,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此起彼伏,提供法律救济、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2018年前三季度,市局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起,去年未审结案件1起,其中行政处罚5件,投诉举报2件。目前,不予受理案件2起,已审结案件4起,一起社保征收案件因当事人就人社部门核定的数据提起行政诉讼,暂中止审理。2018年前三季度,市局共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9起,其中4起为上年结转,目前已审结6起,在审3起。

5、开展“以案说法”系列活动。收集整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通过分析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采集的实体证据、履行的执法程序等,解析案件难点,剖析案件争议焦点,点评案件“事故”点,审视税收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结合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警示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并提出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可行性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行为。

二、下一步税收法治工作计划及相应措施

2019年,淮安市税务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奋力推动税务事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法治税务建设新局面。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

全面增强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工作力度。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培育依法行政制度文化,完善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养。

(二)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对社会各界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拓展税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所赋予的权利和应履行的税收义务,引导纳税人了解税法、遵从税法。

(三)继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税收职责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积极创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雁阵工程”,引领提升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

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正确履行税收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严格按照省局、市局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程序,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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