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电源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5 13:5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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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电源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电源系统更新改造采购
2.项目编号:JSGS0501-201819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原有3台80KV的UPS电源更新为2台200KV的UPS电源,原有2台20KV的UPS电源更新为2台20KV的UPS电源,并做好相应配套改造,含3年全包维保,采购总预算100万元。
4.相关要求:
(1)原有3台80KV的UPS电源更新为2台200KV的UPS电源
(2)原有2台20KV的UPS电源更新为2台20KV的UPS电源
(3)原有老旧电池更新
(4)原有配电柜更新
(5)总配电间原有挂墙式ATS柜更新为立柜式
(6)总配电间至UPS机房电缆更新
(7)UPS机房至三楼信息机房电缆更新
(8)所有新装电池安装电池监测单元,需要接入现有电池监测系统,或提供包含现有电池监测的新监控。
(9)总配电间前端总空开更新
(10)所有UPS及电池在安装验收后需提供3年全包维保。
(11)负责将新增的所有UPS设备接入现有的动环监控系统中,如提供新监控系统的,负责将新增的所有UPS设备接入新系统。
(12)项目实施时间要求:项目要求在合同签署后3个月之内完成,原供电线路停止后应在2日内进行供电线路切换。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查询记录)。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12日每日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幢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9.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
10.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幢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
12.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幢4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商务) ,张夏伟(技术)
电 话:0512-68358438,0512-68358208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