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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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2018-05-21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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