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以下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8年6月非正常户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