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分行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5 17:31访问次数:来源: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及从事临时经营活动到税务机关开具门临发票的个人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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