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8-08-23 13:04 | 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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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广告设备企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期,我局对全市生产广告设备相关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发现,此类纳税人共计851户,2017年度缴纳税收的纳税人共计357户,入库税收2216万元,2018年1-7月缴纳税收的纳税人共计394户,入库税收1953万元。生产广告设备相关企业税收呈稳步上升势头。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广告设备相关企业的税收管理,防范税收流失风险,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运用风险监控分析模型等方式,加大对生产广告设备相关企业的风险监控力度,对存在一般性涉税风险的企业,及时组织纳税评估;对涉税风险较大的企业,采取税务稽查措施。二是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依托综合治税平台,进一步拓宽情报采集数据来源,及时掌握生产广告设备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数据信息,分析其实际经营与税收申报数据是否存在差异,发现存在偷漏税的,及时督促企业补缴税款。三是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辅导力度,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使生产广告设备相关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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