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市傲峰铸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8-29 09:19 |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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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傲峰铸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400727247549):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你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罚〔2018〕3号)。由于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相关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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