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通告
(宜兴市雅酷商贸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08-06 17:02 | 来源:无锡市国税局宜兴市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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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被检查单位宜兴市雅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因上述公司在原址查无此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联系,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公司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关于送达宜兴市雅酷商贸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通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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