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磊洪)
| 发布时间:2018-08-09 16:12 | 来源: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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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宿税稽公〔2018〕009号
宿迁磊洪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宿国税稽检通一[2018]10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宿迁市太湖路309号)接受税务检查。
联系人:蔡同军、丁洪奎
联系电话:0527-86201422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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