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召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动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8-09-26 17:31 | 来源: 泰州市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市城市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联合召开全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五部门联合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我市《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职责划转工作平稳落地。市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彭祖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社局副局长金茂荣代表市人社局讲话。他要求全市人社部门在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中:一要讲政治,以政治高站位推动划转工作开展。二要强担当,以责任担当夯实划转工作基础。要求全市人社系统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与税务、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办公、联合业务培训、跟班实训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合作协调机制。三要抓重点,以重点突破促划转工作落实。一是抓紧梳理社会保险费征缴各类政策和业务流程;二是迅速启动社会保险费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和业务系统改造;三是切实做好历史欠费情况的梳理比对和数据清洗;四是开展关联业务经办模式研究。四要保底线,把准时间节点,保证安全稳定,强化后续协调。
市财政局副局长谢成建代表市财政局讲话。他对全市财政系统对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做好三点工作:一要积极支持、认真落实;二要统一步调,稳妥推进;三要完善机制,加强管理。
市税务局副局长彭祖光代表市税务局发表讲话。他要求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认识职责划转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职责划转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国办《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职责划转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平稳有序、分工协作、征管高效、服务便民的基本原则,把控好关键性环节,谋划好阶段性重点,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稳而又稳地扎实推进职责划转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指导支持,统筹推进职责划转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市委韩书记专题听取了我局关于机构改革推进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充分肯定。杨杰常务副市长亲自担任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多次研究部署,及时指导协调,为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坚强领导和重要支持。各地分管改革的领导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充分体现了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视和支持。恳请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领导和统筹的力度,将职责划转工作纳入到本地区机构改革“大盘子”中,实施“三个统筹”,不断增进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合力,为做好下一阶段职责划转工作增添信心和力量。要紧紧依靠相关部门的协作支持,有序推进职责划转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在改革专项小组的指导协调下,依托工作协调机制和联络沟通制度,主动汇报、主动沟通、主动协商,紧扣职责划转“三大阶段”,全面深化对接协同,切实做到齐抓共管、相互衔接、整体实施。对职责划转前、划转中、划转后三个时间段做了明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要勇于担当,确保职责划转任务稳妥有序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夯实组织保障。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调整岗责设置,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着力提升各项改革举措的执行力。二是始终坚持稳妥推进。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稳妥有序、分步推进、分级落实的工作思路,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改革初期费负稳定、征收平稳。准确把握依法征收与减费降负的关系,高度关注社保费热点、难点问题,努力降低征缴成本,联合开展费负调查,做好改革效应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联合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舆情信访联合管控机制和应对处置预案,以优质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信访事件,着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三是精准聚焦“三个到位”。各级税务部门要在国家关于职责划转的总体框架下,紧密结合实际,注重精准发力,突出抓好职责交接、系统建设和协作共治,实现以重点突破带动职责划转工作整体推进,确保“工作交接到位、系统支撑到位、信息共享到位”。四是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有序推进职责划转工作,10月31日前配合省局完成征管系统本地化改造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部署;11月20日前完成存量数据交接和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划转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全力以赴落实好每个时点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按时保质完成职责划转任务。
靖江财政局、泰兴人社局、兴化税务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市城市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15联络(督导)组,市局各部门单位负责统治,各市、区政府办、人社、财政、城管、人行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