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1-11 10:52 |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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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省局2017年度绩效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今年以来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自上而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作为深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狠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落实,并将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公开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推进权力责任清单、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改革措施、纳税服务信息、国税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严格依法全面真实的进行了公开,并将税收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办税服务、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执法信息、税务机关自身建设等确定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三)完善公开机制。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规则(讨论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制度列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展开。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系列文件,结合绩效管理考评、廉政效能建设、保密安全检查、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实践,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正常运转。通过利用好法律顾问资源,发挥法律顾问在信息公开领域的专业优势,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四)积极开展试点。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试点探索政务公开新路径新方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推全省国税系统和园区“放管服”改革。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试点工作进度表,梳理了4大类15项公开事项。同时,积极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对接融合,强化系统集成、衔接配套,发挥整体效应。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通(PC端、手机端)、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及落实情况、税收执法信息、征管改革措施、办税服务措施及各类税收数据信息等,截至目前,已通过以上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94余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园区国税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依托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网站,并通过微信订阅号、服务号等新媒体,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8篇,并及时推进税收政策宣传,搭建了与社会公众交流互动的桥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网站、政府网站及邮寄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截至目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时办结。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