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关于江阴市南闸唐家村燃料供应站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1-18 11:04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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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南闸唐家村燃料供应站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澄税处〔2018〕2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税罚〔2018〕204号),现对上述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限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接收上述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上述税务文书已实际送达。
附件1:
《税务处理决定书》(澄税处〔2018〕232号).docx
附件2: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税罚〔2018〕204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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