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关于江阴市南闸唐家村燃料供应站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8 11:04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江阴市南闸唐家村燃料供应站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澄税处〔2018〕2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税罚〔2018〕204号),现对上述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限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接收上述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上述税务文书已实际送达。 


  附件1:《税务处理决定书》(澄税处〔2018〕232号).docx
  附件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税罚〔2018〕204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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