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江晚报》个税改革减负效果明显 预计全年减税超3000亿元
发布时间:2019-01-31 15:16 | 来源: 京江晚报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央视网:近期,各个企事业单位开始陆陆续续发放新年第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了。那么,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到手的工资收入和缴纳的个税金额,和改革之前相比又有什么变化呢?央视记者进行实地走访,看看新政策落地后的情况。
月收入万元 大都无需再缴个税
记者在重庆市某乳业公司实地走访时,公司财务部经理周佳苹介绍:“个税改革之前,我们缴纳个税的人数总额是1890人左右,在2018年10月份以后就下降到1400多个人,到今年1月份下降到只有800多个人,降幅也是非常大。”
从全国来看,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就减少了6000多万名纳税人;2019年,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预计又将减少数千万名纳税人。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税一处处长阳民表示:这次个税改革对中低收入者减税减负效果最明显。因为新税法提高了起征点,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每个月2000元或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算起来再减去三险一金,那么月收入在10000元左右的原纳税人,大都无需再缴纳个税了。
年收入40万元以下 减税力度最大
与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同,收入状况更好一些的金融企业,在个税改革后,到手的工资收入和缴纳的个税金额,又有什么变化呢?
重庆某融资担保集团副总裁陈苏苏介绍:“实行新的税基起点和新税(法)以来,我们员工人均缴纳个税(2018年)10月份较9月份人均减少800元左右。我们预计2019年人均缴纳个税较2018年同期相比,降低的幅度应该在1000元左右(每月)。”
由于新个税法扩大了3%、10%、20%三档税率的级次,相当于拉低了这些级次收入的税率。相比改革前,工薪收入扣除免税额度后,月应纳税所得额在1500元-25000元范围的纳税人,获益最大。
阳民表示,这三档税率级距,对应的主要是年收入40万以下的纳税人群体,这一纳税人群体,相对应享受的减税力度是最大的。
从全国来看,2018年个税改革施行3个月,减税就达1000亿元;2019年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个税减税规模预计全年超过3000亿元。
专项附加扣除 体现个税调控差异性
在采访中,一些纳税人已经开始感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它体现了个税扣除量能负担的差异化原则。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刘蓉表示,国家设置专项(附加)扣除,从差异的角度让每个家庭在起征点以后还能够得到一些实际的照顾。
业内专家表示,起征点即个税基本免征额,是基于社会生活成本的基本扣除,是普适性的。专项附加扣除虽然相当于再次提高了起征点,但是调控目标是不一样的。
阳民表示,这次的税制改革当中,把这些支出考虑进去其实也是考虑到了一个普适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一个税制考虑因素,从而能够更加进一步地增强税制的公平和合理性。
让纳税人“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新个税法充分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实际家庭负担状况,既注重一致性,又注重差异性,让减税红包精准落地。
《京江晚报》2019年1月28日A02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