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1号)

发布时间:2019-01-04 13:27来源:无锡市税务局惠山区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全区税务机关确认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区局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1号(适用于企业或单位).docx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19年1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docx

 


                                        国家税务局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201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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