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市局印章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1-08 14:0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单位,市局各处室: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局印章,原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局印章同时作废。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印章印模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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