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有关事项的提醒
| 发布时间:2019-10-23 12:37 |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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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使用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
我省将于2019年11月4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为保证您在停机升级期间正常开具发票,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及时报税清卡。请您于2019年10月24日24时前,完成报税清卡流程。
二、提前申领足额发票。请您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10月25日17时前向税务机关申领足额的发票,并于2019年10月25日24时前,在开票软件中完成发票读入操作,以保证停机升级期间有票可开。
三、及时登陆开票系统。为确保您在停机升级期间能够通过开票系统正常开具发票,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24时前在互联网在线状态重新登录一次税控开票系统。
四、完成发票上传。请您于2019年10月25日24时前,完成已开发票上传。
五、成品油企业请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请在10月23日24时前在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成品油发票进项勾选确认,并于10月25日17时前在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完成成品油库存购进,10月25日24时前在开票软件完成成品油库存下载。
特别提醒: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后,即使在上线前扫描认证通过,上线后仍然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签名确认上线前认证发票的用途。
上述事项的操作和确认,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税控设备的类型按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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