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税务催缴文书送达公告
涟税公告送达〔2019〕30号
发布时间:2019-11-11 08:4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下列纳税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限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前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缴款。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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