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税务催缴文书送达公告

涟税公告送达〔2019〕30号
发布时间:2019-11-11 08:4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下列纳税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限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前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缴款。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9月未缴税公告纳税人明细.xlsx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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