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8 16:13访问次数:来源: 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下列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详见附件清册)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9年三季度欠税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