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2019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19-12-13 15:06访问次数:来源: 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第21号)的规定,2019年11月份,下列纳税人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19年第4号).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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