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2019年12月)
发布时间:2019-12-19 14:18 |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自2020年01月01日起,我局委托中翔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郭献斌,地址:相城区新苏虞公路118号,联系电话:68303997 )代征中翔小商品市场、中翔家电城内个体工商户代开普通发票预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征收依据为增值税 增值税应税收入X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X税率,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X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X2%,印花税 合同金额X税率,个人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X税率,期限为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请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依法纳税。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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