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机关大楼网络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2 14:42 | 来源: 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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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机关大楼网络机房改造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机关大楼网络机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需求:见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7万元
四、潜在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谈判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19年5月-2019年10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谈判。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谈判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五、谈判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谈判文件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4日17:00前携带谈判保证金原件(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及报名函原件(格式见第八章)至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55号4号楼213室(汽车客运东站3号门),联系电话:17778751998。2019年12月4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3、供应商报名成功无故不参与投标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6日14时00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谈判保证金3400元整。谈判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汇票上注明“税务局保证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在报名时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付款截止日期须在开标日期之后。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税务局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 户: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华支行
账 号:1111804109100259377
谈判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内。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580177
代理机构: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55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机关大楼网络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定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