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 发布时间:2019-12-02 14:11 | 来源: 苏州局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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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开展了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三批30户企业(集团)在我市的173户稽查对象、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18年度第一批次86户稽查对象和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18年度稽查对象39户的随机抽查工作,共查补税收款项7635.25万元。
本次抽查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机制。一方面随机选取抽查对象,承接了总局、省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下发的抽查对象并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选取了抽查对象,抽取结果体现了样本代表性和分布公平性。另一方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同时兼顾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和回避原则等因素,既避免人为干扰,又保证了工作质量。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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